评估行业又迎来一项重大利好。今后,政府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需经第三方评估。财政部、民政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这对第三方评估提出了更多需求、更高要求。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这是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尤其在监督管理环节要求,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要求,对专业服务过程、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 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 财政部、民政部指出,要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对服务机构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短期效果评估与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将考评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对考评合格者,继续支持开展购买服务合作;对考评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有关责任。 财政部、民政部还要求,围绕社会工作服务流程、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等环节,加快相关标准研制步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与评估咨询机构,为更好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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